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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放蛇」拘捕手機召車應用程式Uber(優步)7名男司機,各控7人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其中兩人早前認罪被判罰款和停牌,餘下5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原定今在九龍城法院進行預審,因被告更換了律師,押後至4月28日作第二次預審,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裁判官關注案件受延誤、浪費公帑,指若是被告的策略,他們不會有得益,只是浪費時間,或需承受後果,現勉為其難批准辯方的押後申請。

5被告分別是陳子麟(40歲,商人)、梁愷信(34歲,工程師)、劉均榮(53歲,司機)、陳鍵豐(29歲,售貨員)和陸振邦(43歲,保險經紀)。控罪指他們於去年8月11至12日間,駕駛私家車以載客取酬及沒有有效第三保。另兩名早已認罪的被告林文樂(37歲)和關培智(65歲),各判罰7000元和停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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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尾,一個行業要搞得好,不斷有新血入行先係最重要!」香港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指,的士司機近年嚴重高齡化,甚少年輕人願意入行,致行內青黃不接,「你幾何見到有後生仔揸的士?有都係替更揸一兩日多。」他認為,行業缺乏新血的其中一個核心原因,來自運輸署。

熊表示,運輸署規定駕駛者要夠「3年牌」才可駕駛的士,對業界影響非常深遠,「如果運輸署係從安全角度考慮,咁點解揸貨Van(客貨車)搵食又唔使3年牌呢?大部分想揸車搵食嘅後生仔寧願一夠18歲考到牌就揸貨Van,變咗無人揸的士。」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指,現時科技先進,「3年牌」規定不合時宜,「當年設立3年牌規定好大程度上係希望駕駛者有車牌之後,可以熟習咗路面先,唔會兜錯路收貴咗,依家一睇手機咩都知啦!」王建議政府與的士業界加強溝通,調整「3年牌」規定。

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理解運輸業界的訴求,並會作出研究,充分考慮各方面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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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士」殺入香港?有網民今早野生捕獲一輛類近七人車的車輛,車身印有「TAXI 的士」字樣,車尾頂部亦設有的士燈箱。網民攝下數張近照上載facebook分享,引發熱烈討論。

用戶「Randy Liong」今在facebook專頁「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分享數張「黑色的士」相片,指今早11時50分在灣仔港灣道發現「強國製黑的新車」。該輛「黑色的士」七人車屬右軚、車身高、車轆細、掛着「T」字試車牌,車內設窗簾,車頂還裝有一塊黑色的疑似太陽能板,未知其真正用途。車身印有多個功能標誌,包括輪椅、行李箱、可調較角度的椅背、嬰兒車、電掣、Wi-Fi等,足見功能繁多,車尾印有「TAXI 5 SEATS」,即只載5名乘客,牌子為「南京金龍」。

不過網民對該輛多功能、豪華「黑色的士」似乎不太受落。有網民指該輛車貌似靈車,「免費都唔坐,大吉利是」。亦有人批評該車外型「山寨」平治的Sprinter車款。有人則打趣問「會唔會爆炸?」;有人更質疑該輛是電動車:「又嚟電動車,車頂仲要加太陽能板,咁……幾時爆啊!」惟有網民卻看好「黑的」,認為「好先進,高科技」。

該輛「黑色的士」相信就是近日有車行所引入的「南京金龍 D11」,車頂可選配太陽能板,加7萬元便可安裝。車行方面曾透露,按照香港平均每日8小時的日照時間,每日約可提供25公里的續航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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