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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絕Uber】台禁非法接客 違者或被罰615萬

蘋果日報

Uber電召車打破各地的士龔斷傳統,同時激起的士業界的反抗。台灣為維持的士的營運秩序、保障乘客安全,行政院今中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就修訂相關法例達成共識,當中包括將提高違規營業裁罰金額及設立檢舉獎金制度,以遏止Uber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UBER若持續不合法化,最高可罰2,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15萬港元)。

針對「提高違規營業裁罰金額」部份,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會中決議未獲准而經營者,將從現行處新台幣5萬至15萬元(約1.2至3.6萬港元),提高至新台幣10萬元(約2.4萬港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罰款。

徐國勇說,由於「公路法」規定的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額規模,由500萬元(約123萬港元)至1億元(約2,460萬港元)不等,罰款額度除參考「公平交易法」規定外,並對應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且實際執法時,也會配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確保行政裁罰符合比例原則。

徐國勇又指,今日會中亦決議將另新增法則,對於未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的士客運服務業的行為,民眾檢舉,台可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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