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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有罪】「賺幾十蚊唔會博」 Uber司機稱判有罪即停機

香港01

~ 警方前年「放蛇」拘捕手機召車應用程式Uber(優步)多名男司機,其中5名男司機同被控以「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案件今(10日)於西九龍法院作裁決,裁判官裁定全部被告兩項罪名均成立。

~ 記者在裁決頒布之前訪問過Uber司機,發現大部分均指自己「並非靠Uber搵食」,如有司機被定罪就不會再冒險經營;但亦有司機認為,即使5名被控司機被判罪,「自己亦會衡量風險繼續做,如果被捉到就只能話唔好彩」。

有Uber司機表示,如Uber被裁定非法經營,就不會再上線。(甄挺良攝)

記者接觸早前多名Uber X司機,當中「入行」最久不過半年,亦即在加入Uber之前知悉當中法律風險,仍然鋌而走險。

不過,當中不少都表明如該5名被捕司機被定罪就會「金盆洗手」。退休人士黎先生表示,去年10月開始接觸Uber,因現時尚未有定罪案例,自己座駕平日又閒賦在家,有空的話都會上線賺取外快,平均每小時都可賺到約80元。但他稱自己並非靠Uber搵食,如果有司機被定罪就不會再繼續上線,「始終犯法嘢不好」。

司機指時薪可低至40元以下 批Uber傾斜乘客利益

另一名正職從事倉務工作的陳先生指,Uber X入行門欖低,「有車有時間就可以做」,但他認為司機實際賺到多年利潤不多,「又要被Uber抽水,又要自己出油錢」,每小時實際收入可低至40元以下。他坦言,如果Uber案中司機被定罪,他就不會繼續做,「賺你幾十蚊,點會同你搏」又批評Uber「極度傾斜乘客利益,對司機毫無保障,不會有人肯長做」。但陳先生雖然對Uber批評不斷,但亦認為香港市場對叫車服務有需求,平均每小時都有起碼一單生意,希望政府有效規管後可容納不同營運者,方便乘客及司機。

另一司機稱衡量風險上線 如不幸中招「無辦法」

司機Jerry則繼續對Uber案件持觀望態度,在判決後會再觀察Uber應對手法,才決定是否繼續上線。Jerry是興趣班導師,每星期平均上線兩天,每小時收入可達80元,他認為自己時間較有彈性,Uber正好提供賺外快的機會。問到會否擔心會被捕,他笑指「自己會衡量風險,真係唔好彩『中招』都無辦法」。至於對Uber在香港發展的前景,他就說「(Uber)係長期投資,大公司自然有他們的生存辦法,都唔到我哋小市民擔心」。

Jerry認為Uber在香港發展處處受阻,是因為「既得利益者保障自己」,反問「持有的士牌的老細,為何要和人分錢?」他希望政府明白市民及遊客需要,開放市場,讓更多市民可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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