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條例》規定,的士司機放置在車廂內的司機證,必須附有12個月內拍攝的近照,變相須每年換證,一直為司機詬病。有交通團體今日(5日)與運輸署官員會面後,引述署方指,將於今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建議,將照片有效期延長至5年或以上,並期望於明年初至明年中落實。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與立法會議員郭偉強今日與運輸署官員會面。郭偉強指,一直有不少的士司機以為只需於每十年換一次駕駛執照時,才須確保司機證是12個月內拍攝,因而誤墮法網,認為法定規定不合理。 郭指,會面中獲悉運輸署將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在今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如果沒有遇上強烈反對意見,將可在明年初至明年中落實新政策。 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杜燊棠希望,日後可爭取將更換年期與特區護照等重要證件「睇齊」,即延長至十年。他認為的士司機已是成年人,相信容貌不會有太大改變,故太短的更換年期是擾民。 運輸署回應指,正計劃修例延長的士司機證的更換年期,而確實年期現正考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