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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跪低|優待Uber Taxi吸逾千的士司機加盟 Uber謀後路惹眾怒


Uber攻港6年半來,在屢遭放蛇、的士業圍攻、法例不容下,爭取合法經營之路渺茫,去年10月推出Uber Taxi作「最後殺著」。《蘋果》發現,Uber連月來以低抽佣、額外獎金等優惠,成功吸納過千名的士司機及車行加入,開始進佔的士市場。不少Uber私家車司機直斥Uber厚此薄彼,偏離「共乘」理念,擔心Uber將來以Uber Taxi取代私家車。另有Uber熟客表明不會改乘Uber Taxi,「的士唔會因為咁而服務態度好咗。」立法會議員估計,Uber私家車長遠會因政府加強監管被淘汰,形容推出Uber Taxi是「馬死落地行」。Uber否認,強調兩類車種同樣重要。


記者:黎敬中 馮智敏 龔蕙芝 周子惇


屢受政府打壓的Uber為開拓客源,前年3月曾推Uber Flash,乘客會被配對至Uber X或的士,被視為與的士合作的第一步,當時卻遭的士業反對,直言「沒有合作空間」,反指合作即變相承認白牌車合法。至去年10月底,Uber再推Uber Taxi,正式讓乘客選乘的士。


「依家九成九係Uber(客),今日做咗兩單街客啫。」的士司機偉哥上年8月兼接Uber訂單後,不時「單接單」做個不停,平均每日有逾20張Uber訂單。Uber為鼓勵的士司機加入,只對Uber Taxi抽10%佣,遠較旗下私家車25%至28%低;完成足夠訂單的司機,甚至可獲豐厚獎金,「(上星期)做咗超過100個order,就獎咗6,000蚊獎金。」


偉哥指若只做街客,疫情下月入大跌一半至不足2萬元,「喺條街遊來遊去都冇客。」直至兼職Uber私家車的太太介紹他加入Uber Taxi,連同額外獎金,收入即大增至近5萬元,就連太太亦抱怨指收入不及他好。


另一Uber Taxi司機達叔亦承認,現時七成生意來自Uber,笑指Uber「自己搶自己生意」,他透露以往的士車行反對Uber在港營運,怕被搶生意,現時卻「調返轉係的士同Uber合作」,為旗下司機申請加入Uber。的士司機小明則指自疫情後,的士在的士站大排長龍,生意凋零,但加入Uber後,收入變得穩定。「因為疫情我哋司機先肯做,希望賺得一蚊得一蚊,反正你都係坐喺度,咪平啲都做囉。」


Uber大舉改攻的士市場,除以銀彈吸納司機加盟,亦以較低車資吸引搭客,每程車費比私家車便宜,以馬鞍山前往將軍澳為例,的士起錶收費約186元,Uber X約收166元,而Uber Taxi則只需156元。


不少旗下私家車司機對此不滿,甚至已計劃轉行。20歲的嘉榮全職駕Uber兩年,認為市民不想搭的士才選Uber,「佢偏偏整個咁嘅嘢(Uber Taxi)出嚟,多咗競爭……(生意)分薄咗囉」。若重新選擇,他直言會改駕Uber Taxi,因福利較多,「我哋就捱生捱死。」仍在供車的他坦言Uber訂單不斷減少,「甩咗架車就搵份full-time做。」


Uber司機Ben就估計,約兩成客人因車資便宜轉乘Uber Taxi,怒斥Uber「冇諗過我哋嘅司機囉!」他認為「共乘」為Uber當初理念和賣點,因受的士業打壓,便推出Uber Taxi「討好佢、畀着數佢」,擔心Uber終只集中營運Uber Taxi,放棄私家車生意。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透露,大半年前已向Uber建議與的士業合作,但疑因Uber要求分成太高而作罷,他估計Uber最終肯調低分成,「如果唔讓步,依家死㗎喇,佢香港市場要退出㗎喇,冇得撈。」他解釋的士業反對力量太大,現行法例又不容Uber經營,故Uber必須考慮與的士業合作,「講得難聽啲,馬死落地行,佢(Uber)放棄晒成個市場,咁不如(與的士業合作)賺少啲。」。


而且在疫情下是雙方合作的最好時機,「依家好多的士都冇工開㗎嘛,如果Uber令到佢哋個daily intake(日收入)可以令車主同司機滿意,咁佢(的士業)死撐做咩啫。」田認為,近月Uber發展的士業務,可助維繫香港業務,但估計長遠會淘汰Uber私家車,「點做啫,成日畀人放蛇,個個(司機)心驚膽跳。」


對於Uber發展的士業務,不少熟客有保留,「的士唔會因為咁服務態度好咗。」搭客Tom指,Uber吸引在保證有車、服務態度良好、可體驗搭乘不同私家車,如純粹貪平,可電召「8折的」,除非平30至40%才選搭Uber Taxi。蔡小姐則指全因不想坐的士才選搭Uber,「的士態度又唔好,寧願貴少少舒服啲。」直言不會改選Uber Taxi。


每周3次坐Uber的佘小姐指,雖然Uber Taxi車資較便宜,但認為Uber私家車較穩陣,「確保有車同唔會兜路。」暫不考慮使用的士服務,除非在非繁忙時間Uber Taxi有車提供,或會嘗試。


Uber公共政策主管Richard Willder指,全港約1.8萬部的士,當中過千名的士司機已加入Uber。的士和私家車業務「完全沒有任何程度的相互侵蝕(cannibalization)」,否認的士業務是「救生繩」,兩種車都十分關鍵。他承認為的士司機提供「獎勵」,惟最初推廣私家車時有同樣做法,已調整兩者分成差距。


被問到是否因去年9月非法取酬案終極敗訴,而於10月推出的士業務,他指經長時間考慮和分析市場數據後才推出,與判決無關。他對政府至今取態感失望,稱研究顯示港人對Uber需求殷切,望可與當局對話,「我們知道需要作出妥協……但我們已準備好,而且十分願意溝通。」


運輸署發言人指,政府鼓勵不同應用科技的使用,包括網絡或手機程式召喚出租汽車,惟載客取酬行為須合乎法規。對於Uber Taxi會否涉及違法行為,署方沒有正面回應,僅指在現行法例下,的士除了可以按錶收費,亦可以提供預約的包車服務,包車服務收費由提供和接受服務雙方自行議定。


圖片: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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