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條例三讀通過 的士小巴商總會批政府溝通不足
- 香港01
-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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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15日)三讀通過網約車條例。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指,對草案出爐後與政府的溝通情況感到不滿,特別提到當局在未經諮詢下將網約車車齡放寬至12年。就網約車輛發牌數量,該會認為不應單以現時繁忙時間提供服務的車輛數目決定,建議政府可設立「動態」規管機制。
該會又要求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等政府官員會面,期望就附屬法例內容反映意見。

總會:政府無就網約車車齡上限12年諮詢過業界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發言人翁國豪表示,自條例草案公佈以來,與政府的溝通並不理想,透露該會曾多次致函相關部門,包括特首及司長,但僅收到普通書面回覆,未能就業界的核心關切進行有效討論。「我們希望的是一個直接的溝通聯絡,可以與局長會面,而不是單靠書信往來。」
翁國豪又提到,政府在修改草案將網約車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前,未有諮詢過業界,形容政府只是單方面聽取「某業界」的意見。另一方面,當局規定的士加入的士車隊時,車齡不得超過三年,他認為放寬網約車車齡上限對的士業界不公。
指對違反「人車合一」車主「罰則係唔夠重」 倡定額罰款平台
草案又列明,若違反「人車合一」規定,即網約車車主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最高可罰款一萬元。翁國豪直言「罰則係唔夠重」,稱最高罰款為一萬元,實際法庭判罰可能只有一、二千元,難以杜絕違規行為。
他強調,網約車平台在管理司機和車輛方面負有重大責任,因為平台掌握所有數據。他建議應將罰則重點放在平台身上,加強其監管責任,又認為可以定額罰款以確保判罰的嚴重性。
促以「動態」機制釐定網約車數目
談及網約車發牌數量,翁國豪強調,數量釐定必須基於全面的客觀數據,而非憑空估算,「不能單純靠把口就說三千個牌或一萬個牌,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他建議政府深入了解繁忙時間與非繁忙時間的實際載客需求,又認為政府可參考三條過海隧道的不同時段收費模式,探討設立「動態」機制,規管同一時間內實際運行的網約車數量。
對於新法例對的士牌價的影響,翁國豪表示,業界更關心的是整個行業的長遠前景及司機的營商環境。他相信行業若能夠健康發展,司機有穩定收入,牌價自然會反映其應有價值。
新聞來源:【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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