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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Taxi早前發生司機完成訂單後,要求客人按錶支付原價車資,補付司機一方未能收到的差額。類似事件近日再次發生,而且更疑為同一司機!今(9日)在的士司機的facebook群組上有人發文,指自己經UberTaxi接單從機場出發前往銅鑼灣,經程式收到198元款項之後,指錶頭車資為290元,要求客人支付約90元的差額,客人當時立即額外支付100元。帖文引起網民熱議,直斥他輸打嬴要,但司機強調自己只是按錶收費,更指非常願意由法庭裁決車資收費應該根據Uber程式還是的士錶頭。


陸偉雄大律師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根據相關法例,即使乘客與的士司機協定較便宜的車資,司機到達目的地後亦有權要求按錶收費,因為法律並沒有保障折扣車資,而且私下協議不能凌駕法律,但認為協定車資後再要求按錶收取車資的做法不應鼓勵。不過,他表示如果當時Uber以包車形式租用的士,該的士則不能按錶收費。


運輸署回覆《香港01》指,的士除按錶收費外,亦可提供預約包車服務,出租收費金額是基於該車輛被租用的時間,或基於與租用人協議的其他條款。據署方了解,現時部分預約的士服務的應用程式,是以包車形式收費,收費及條款由提供服務一方與租用人自行議定。若的士服務不是以包車形式收費,的士司機就需按錶收費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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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司機在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上發文,指自己剛剛完成一張Uber Taxi訂單從機場前往銅鑼灣,上載程式截圖時間顯示為凌晨12時04分,並收到198.79元的車資。他同時上載錶頭照片,顯示37.49公里的車程車資為290.7元。


司機在帖文中表示,「Uber Taxi和錶頭差價,加回程隧道費,加2件行李擺尾箱,相差90蚊,叫乘客補回,佢居然畀100唔使找」。他更提到,乘客知道他只收到約200元之後,更指「Uber食水深,剝削司機」。


類似事件在10月尾亦有發生,而且疑似為同一的士司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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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事件在10月尾亦有發生,而且疑似為同一的士司機。當時的士司機同樣經Uber Taxi接單,從科學園前往九龍灣,到達目的地後要求客人支付25元差價。當時乘客一度拒絕,但司機舉機拍攝乘客樣貌,並表示會報警,乘客最後無奈地支付25元現金。


帖文引來網民熱烈留言,當中不少批評司機做法有問題,「你咁巴閉唔好用app 呀嘛,不知所謂」,更反問他「咁加乘多過錶頭你有無畀返個客呀?」、「Uber畀你嗰啲獎金,你係咪分返畀啲客?」。不過亦有網民表示支持,「啱,搞死佢啲客」、「好似幾好玩咁喎」。


司機在帖文中回應留言,直指「又係我」,反駁「我淨係按錶收費,有咩問題,個客畀幾多Uber我唔知!」。他又提到自己非常願意上法庭,「由法庭來判決,到底應該按錶收費還是按你Uber 條約收費!熱切期待這一天的來臨!認真的」。他更強調,自己會繼續做法,「只要差價多過20蚊我就會收,少過20蚊豪畀你,直至被鎖機為止,或者上法庭判咗我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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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偉雄大律師在訪問中表示,乘客與的士司機之間就車資的私人協議不能凌駕法律,而法律只定明的士要按錶收費,沒有保障折扣車資收費,「今次佢係俗語所謂『揸正嚟做』按錶收費」,「雖然手法唔係咁合適,又或者唔係咁值得鼓勵,但係佢喺呢方面佢係真係冇犯法嘅」。


他舉例,香港聘請外傭設有最低工資,即使僱主事前與外傭協定較最低工資低的工資,外傭到港後如要求僱主支付法例列明的最低工資,僱主亦需要支付法例列明的最低工資,因為私人協定不能凌駕法律,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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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乘客預約的士時表示會支付貼士,但到達目的地後卻要按錶收費,又是否可以呢?陸偉雄表示,「其實揸正嚟做都係按錶收費」,「俗語所謂你玩嘢囉」,原則依然是私下協議不能凌駕法律。


惟有網民提到,Uber與部分的士司機以「包車」形式運作,陸偉雄就指如果的士被包車租用,「嗰刻就唔係1部的士嚟啦喎」,只是普通私家車,即使外表是的士亦已經停止的士服務,否則遇到其他人截車就要接受提供服務。假如當時的士由Uber包車,再分配不同乘客乘坐,的士就不能按錶收費;否則,的士在正常營運時仍要按錶收費。


運輸署回覆《香港01》表示,據現行法例,的士除可以按錶收費外,亦可以提供預約的包車服務。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38條,公共服務車輛包括的士可以提供整段時間租用服務,而出租收費金額是基於該車輛被租用的時間(不論是否須就該車出租時所行駛的哩數而另收附加費),或基於與租用人協議的其他條款。


據署方了解,現時部分預約的士服務的應用程式,是以包車的形式收費,其服務收費及其他相關條款是由提供服務一方與租用人自行議定。然而,若的士服務並不是以包車的形式收費,的士司機和乘客均須按法例規定,按錶收費(包括其他適用的附加費)及繳費。


撰文:卓柏安


圖片:香港01 - 網上資料圖片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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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和Motional(aptivv-hyundai的合資企業)宣布,計劃於2023年在拉斯維加斯推出首個完全無人駕駛的的士服務,目標是將自動駕駛技術商業化。


明年下半年,Motional和Lyft目標是乘搭現代的電動車IONIQ 5機械人的士(robotaxis)的乘客可以透過Lyft應用程式召喚的士。


Motional和Lyft選擇拉斯維加斯作爲首個推出無人駕駛服務的城市並不令人意外,但對於兩家公司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爲它們正在朝着將自動網約車服務商業化的共同目標努力。


兩家公司自2018年開始合作,當時Lyft和Aptiv在拉斯維加斯推出了一個爲期一星期的項目,以在消費電子展(CES)上測試機械人的士服務。去年11月,內華達州批准Motional在沒有司機的情況下測試其自動駕駛汽車。就在兩個月前,Motional宣布將擴大其在拉斯維加斯的業務和員工人數,並將其測試設施的規模擴大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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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所有跡象都指向週二的聲明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現在,該行業將密切關注向更多城市擴張。


Motional此前的目標是2023年在美國主要城市進行商業推廣,今年夏天,它宣布了在加州擴大業務的計劃,在洛杉磯建立一個新的運營設施,支援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測試。


目前,motion並未透露將在拉斯維加斯與Lyft合作推出的具體車輛數量,並表示將在臨近推出時分享運營設計領域的更多細節。


非商業無人駕駛部署的初始階段將於2022年開始,這將允許相關公司在商業啓動前通過收集乘客反應和改善用戶體驗來微調他們的自動駕駛服務。


圖片:Motional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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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柴油和石油氣零售價飆升四到五成,加上新冠疫情重創多個行業,政府早前透過「防疫抗疫基金」向重型車輛、非專營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提供燃油補貼,惟措施至今年6月完結。3個交通運輸工會今日(8日)到政府總部門外請願,要求政府盡快增設的士燃料附加費恆常機制,由乘客分擔部份的經營壓力。


參與行動的工會包括汽車交通運輸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城市的士車主司機聯會及的士管理人協會,他們今日帶同橫額到政總門外請願,要求運房局增設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保障的士司機收入,同時又呼籲政府正視氣價問題,以解決司機營運難題。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何志強指,香港車用石油氣價格按國際燃料價格變動,相信短期內難以回落,現時業內司機受車用石油氣加價,每月需額外增加約1000元的開支,建議政府可以參考深圳,實施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當燃料價格上升至預設水平時增加燃油附加費,並由乘客分擔部份的經營壓力,例如每當專用氣站價格每公升超過5元時,可向乘客徵收1元附加費,增加6元時則增2元,如此類推,當價格回落至5元時,便可取消附加費。


圖片:頭條日報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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