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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場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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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涉及的士交通意外有4,081宗,佔整體交通意外的23%。立法會議員陳沛良、陳健波與保險業界開會,交流的士保險的問題和業界生態的意見。


業界代表認為,應從規管的士司機駕駛行為習慣入手,鼓勵司機小心駕駛。亦有代表建議,的士內可加裝防護裝置及超速警報,或逐步淘汰老化車輛。

陳沛良2月向政府提交書面質詢,問到政府對減少涉及的士交通意外的措施,時任運房局局長陳帆表示政府歡迎及鼓勵建立租用的士司機中央資料庫,方便業界投保時,向保險公司提供司機的駕駛資料,做出更準確的風險評估。陳沛良希望現屆政府積極考慮,以便車主、車行及管理人參考。


陳沛良和陳健波都是保險界出身,兩人已在保險業聯會會址設立議員聯合辦事處,處理業界問題及市民投訴。


撰文:鄭寶生


圖片來源: 香港01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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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年積極推動電動車,新一份《施政報告》透露,將會在2027年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以及約3,000輛電動的士,按目前全港約有1.8萬輛的士推算,即佔整體約六分一


明年試行新一代電動的士和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


為爭取在2035年前將碳排放總量從2005年的水平減半,以邁向2050年前達致碳中和的目標,政府將在未來三年,在額外7,000個政府建築物停車位提供充電設施,明年亦會試行新一代電動的士和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及重型車輛。


《施政報告》列明,港府在2025年或之前將要完成兩項任務,包括公布推動電動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的路線圖,以及制訂陸上運輸使用氫能的長遠策略。


2027年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和約3,000輛電動的士


此外,政府亦會在2027年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和約3,000輛電動的士。根據運輸署資料,現時本港有18,163輛的士,按該數量推算,日後電動的士數量將佔整體近兩成。

環保署早前回覆《香港01》指,新能源運輸基金今年年初批出兩宗涉及四輛新款電動的士的申請,其中一輛電動的士已於9月1日開始營運。為了進一步推動的士電動化,當局正積極鼓勵汽車供應商引入更多適合在香港使用的電動的士型號,並開始籌建快速充電網絡,並強調會考慮業界意見,包括為電動的士充電費提供補貼等建議。


綠色和平︰環保政策著墨不多 多屬舊調重彈或瑣碎措施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歡迎加快綠色運輸轉型,指氫能是未來方向,香港各區已鋪設煤氣管線多年,可直接在地轉化成氫氣供氫能車輛使用,若同時修例容許巴士及其他車輛使用氫能作燃料,將有助加快轉型進程。


綠色和平亦指,《施政報告》對環保政策著墨不多,當中多屬舊調重彈或瑣碎措施,未有訂立更進取的碳中和、減廢政策及KPI,反而堅持強推明日大嶼,繼續為大自然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綠色和平對此表示失望,建議新一屆政府須推出創新而進取的環境政策,否則在愈趨惡化的環境下,市民生活的宜居度只會不進則退。


撰文:勞敏儀


圖片來源: 香港01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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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昨日(10月6日)早上約6時,以情報主導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行動。人員透過網上平台,在多區租用3輛私家車和2輛輕型貨車,並派員喬裝乘客,當到達目的地時,人員便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5名年齡介乎27至61歲本地男司機,其中涉案的所有車輛,均沒有由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而相關涉案車輛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警方表示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並會繼續透過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


撰文:凌逸德


圖片來源: 香港01


原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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