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更新:9月29日

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召開會議。有議員質疑,網約車不設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或對的士業界不公;亦有議員憂慮,若網約車司機獲發牌後不提供服務,會影響整體運力。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網約車平台本身已可避免違規情況,記分制度未必適合網約車,又指會與網約車平台定期檢視營運情況。
議員陳學鋒表示,政府提出規管網約車的目的之一,是希望的士和網約車公平競爭,惟的士業界面臨不少限制,包括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等,質疑造成不公平競爭,「網約車所有嘢都唔使做嘅,咪個個走晒去網約車囉」,關注當局會否對網約車作出類似限制。
陳美寶表示,局方考慮到網約車平台已預先為車程協定價錢和路線,認為出現濫收車資、繞路等情況會大大減少,現時未有需要就網約車司機推行記分制。她補充,現時大部分網約車平台已為司機設有導航,不少車輛已配備行車記錄儀,認為目前的設備要求合適。她又指,條例訂明對網約車和平台的要求,一旦出現不合規的情況,須負上刑事責任。
議員何敬康提到,網約車司機獲發牌後,長期例如180日未有提供服務,關注會否淘汰有關司機,並換上其他人以確保運力。陳美寶表示,局方就網約車司機制訂入場門檻,司機須投入一定成本,包括購買保險、通過考核等,又稱相比在規例上考量最少時數,認為透過平台掌握數據,與平台作檢視,更加靈活及動態。
議員陳恒鑌關注,政府會否參考內地《網絡安全法》,限制本港網約車平台的數據不能出境。陳美寶表示,政府十分重視數據安全,特別是網約車平台負責「接單」,以及作為司機與乘客的連繫,需要處理大量數據,因此條例草案已有兩方面著墨,包括運輸署需監管平台日後的營運服務水準,而服務水準正是建基於營運數據。
陳美寶又指,網約車平台的入場門檻,是必須在港成立註冊公司、有本地的團隊,而平台儲存營運數據或資料的伺服器,可能設於內地或其他地方,但強調平台必須達到政府日後訂明的目標和要求。當局接下來會繼續研究,與平台溝通,亦會參考內地或其他地方的相關要求。
新聞來源:【on.cc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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